报废铂电阻元件处置项目流标公告
发布日期:2026-04-10

    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(2026年4月8日12:00),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“投标人少于三个的,不得开标;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”的规定,本项目依法流标。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。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,招标人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。

    特此公告。